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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13年,女犯人临刑前的样子,太侮辱人了。
当时女人是极其没有地位的,从几岁开始就裹上了小脚,更接受不到文化教育,普通人家的孩子根本没有踏入学堂的机会。女人在家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才是守妇道;所以,当时的女性是非常保守的,穿衣如果露皮肤,就是非常耻辱的事情,而这个女犯人,正接受警察的酷刑折磨。
先是用一条黑纱蒙住她的眼睛,在大庭广众之下,把她的衣服从下到下一层一层的扒下,直到一丝不挂。这对于一个思想保守的女性来说,还不如一枪结束了她的性命来的直截了当。最后,把裹小脚的布带子也会一层一层的扯下,围观的群众还在一旁不断叫好,大多都是男性,看笑话不嫌事大,如果女人要是看到这种场面,恐怕会做一辈子噩梦。
瞧瞧这个两个警察非常认真的样子,感觉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。女犯人在生命的最后一刻,也不能说一句话,不能看一眼自己的家人,她没有选择。
犯罪是应该受到相应惩罚,为什么临死前还要侮辱她呢?如今女人能顶半边天,珍惜这来之不易好生活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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